《表4 两组原发性失眠患者疗效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治疗4周后,对照组的总有效率为65.5%,试验组的总有效率为86.2%,试验组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2902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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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0 |
作者 | 潘立民、陈雪岩、王东岩、杨乾方、王怀一、李岩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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