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生猪养殖产污系数及水质标准统计》

《表3 生猪养殖产污系数及水质标准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生猪养殖适度规模:产出、效益与环境——基于全国8省份1484个养殖户数据的实证》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数据来源:《农业技术经济手册》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参照潘丹[21]的研究,生猪养殖污染强度P代表生猪养殖户的养殖污染强度(g/万元),用万元产值污染强度代替计量。养殖污染强度P的计算方法为:首先,采用排放系数法,使用生猪养殖户年出栏量(ni)和国家规定的产污系数(θij)两项数据计算得到生猪养殖粪污排放总量;其次,基于等标污染负荷理论,结合国家GB3838—2002水质标准(ξij),对生猪养殖污染排放总量换算为等标污染负荷。相关标准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