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主食摄入量与全因死亡及心血管事件发生风险》

《表2 主食摄入量与全因死亡及心血管事件发生风险》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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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食摄入与全因死亡及心血管疾病发生风险的前瞻性队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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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模型1调整性别、年龄;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调整城乡分布、受教育程度、吸烟、饮酒、高血压及糖尿病病史;模型3在模型1和2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体力活动水平、体重指数及膳食因素(蔬菜、水果及红肉摄0.5入情况)。Ref:参照组

主食摄入量与全因死亡风险(表2、图2):经过127 059人年的随访,南方地区共发生全因死亡394例,死亡率647.02/10万人年,北方地区324例,死亡率489.69/10万人年。全因死亡风险在不同主食摄入量组间的差异未达到统计学意义。在南方地区,主食摄入量与全因死亡风险间呈U型趋势,主食摄入量<250 g/d及≥500 g/d者死亡风险均有所上升。以(≥250~<400)g/d组为参照,多因素调整后,南方地区<250 g/d组、(≥400~<500)g/d组及≥500 g/d组全因死亡HR(95%CI)分别为1.30(0.93~1.82),1.08(0.84~1.38)及1.37(0.89~2.11)。北方地区各组HR(95%CI)分别为0.96(0.38~2.41),1.12(0.81~1.54)及0.95(0.6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