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规程》要求的馆员职业能力提取表 (部分)》
(2) 从《公共图书馆法》看图书馆员职业能力。《公共图书馆法》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由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主旨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同样,《公共图书馆法》的条文也包含了对馆员的职业能力要求,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2280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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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15 |
作者 | 郑章飞、陈希、陈有志 |
绘制单位 | 湖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