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三组患者干预前、后SAS评分及舒尔特量表测试结果比较(±s)》
注:与同组干预前比较,*P<0.05;与高强度运动组干预后比较,#P<0.05。
轻度运动组受试学生大部分通过快走即可达到规定心率(最大心率的65%左右),故跑步时长一般不超过10 min,且为低强度的慢跑。高强度运动组受试学生通过热身和快走无法达到规定心率(最大心率的85%左右),进入匀速跑后,大部分受试学生能很快达到规定心率。对照组及轻度运动组干预前、后的SAS评分及舒尔特量表测试结果比较,差异不显著(P>0.05)。高强度运动组干预后的SAS评分及舒尔特量表测试结果均优于干预前(P<0.01、P<0.05)。干预后,高强度运动组的SAS评分及舒尔特量表测试结果均优于对照组和轻度运动组(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775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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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周圣宜、史哲毅、周海园、吕思雨、陈鹏、颜炳国 |
绘制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