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居家养老服务一级项目和部分二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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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框架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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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采用界值法确定条目筛选标准,通过计算确定两轮咨询条目的筛选标准(见表4)。在问卷咨询基础上,抽取7名专家进行深入访谈,结合筛选标准,删除一级项目“便民服务规范”,并将其下属的二级项目归于一级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和“家政服务”之下;删除二级项目“研究管理”“产品促销活动管理”“助具租赁服务”“协助生前立遗嘱”等8项,根据专家意见在一级项目“清洁服务规范”下新增二级项目“排泄护理服务”和“居室整理服务”2项,形成第二轮咨询问卷,共包含一级项目14项,二级项目121项。第二轮咨询结束后,结合筛选标准和专家意见,经课题小组评议,对条目进行筛选、调整、增加,删除二级项目“化妆服务”“温水擦浴”“陪伴旅游”“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康复护理服务”5项。两轮咨询专家组共提出修改建议32条,采纳23条。其中,建议删除条目13条、调整条目8条、增加条目2条。初步确立的云南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框架包含14个一级服务项目,116个二级服务项目,见表5。由于二级项目内容较多,在此只列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