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视力水平比较(±s)》
对照组护理干预前后双眼视力水平分别为(0.48±0.06)、(0.68±0.08),观察组护理干预前后双眼视力水平分别为(0.51±0.09)、(0.84±0.12)。护理干预后,观察组患者双眼视力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637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16 |
作者 | 李淑娟 |
绘制单位 | 禹城市人民医院五官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对照组护理干预前后双眼视力水平分别为(0.48±0.06)、(0.68±0.08),观察组护理干预前后双眼视力水平分别为(0.51±0.09)、(0.84±0.12)。护理干预后,观察组患者双眼视力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637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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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6 |
作者 | 李淑娟 |
绘制单位 | 禹城市人民医院五官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