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农业生产信息管理AIC管理法智能对象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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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环境下农业信息管理与应用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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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IC管理法下的现代农业职能管理对象分解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现代农业信息管理与应用框架,将现代农业职能按照AIC管理方法对职能对象进行地位和作用明确和分类。限于文章论述的精要性,本文仅针对农业机构信息管理和农业生产信息管理进行AIC职能对象分解。具体分解情况见表1、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