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色音之间的调式应和与代表乐器》
色彩和音乐的产生是外在“力”的物理效应。物体由于光线的照射反射出色彩,乐器因为振动而发出声音,色音之间的多觉应和之产生根源即在于此。色音通感量化的对应值,以调式应和比色阶与音阶的转换更为广泛,也更具适应性,如激昂的音乐对应强色调;抒情性的音乐对应高雅灰色调;节奏性强的音乐对应锐色调……。同时,色音通感不是色彩与音乐的生硬结合,而是承载于不同乐器的表演,视听语言依附乐器的演奏得到有效而完美的统一(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2400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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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5 |
作者 | 潘红莲、朱婷婷 |
绘制单位 | 绵阳师范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