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燃气发生器实验结果》
通过调节燃气发生器中的空气和酒精流量,可以控制燃气发生器的燃气温度。燃气发生器空气和酒精流量与高温燃气温度实验结果如图9所示。在空气流量23.5kg/s、酒精流量776g/s状态下,燃气发生器出口燃气温度约为1080 K,基本满足设计值1100K的要求。通过热力学参数理论计算结果与实验结果对比(见表3),可以看出两者燃气温度结果比较接近,充分验证了理论计算的可行性。通过理论计算结果可以有效指导燃气发生器中的空气和酒精流量调节,从而控制燃气温度的调节。
图表编号 | XD0022380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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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王海锋、徐大川、赵芳、陈志强、任泽斌、史煜 |
绘制单位 | 空气动力学国家重点试验室、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设备设计及测试技术研究所、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设备设计及测试技术研究所、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设备设计及测试技术研究所、空气动力学国家重点试验室、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设备设计及测试技术研究所、空气动力学国家重点试验室、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设备设计及测试技术研究所、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设备设计及测试技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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