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收入差距的分解结果》
注:***、**、*分别表示系数估计值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家庭收入调查相应年份的城镇住户和进城务工人员调查数据计算得到。
农民工与城镇工的收入差距由2007年的0.572进一步下降至2013年的0.160,减少了0.412。与2007年至2013年就业稳定性差距变动分解中ME和II两项合计贡献为负不同,ME和II两项对收入差距下降的贡献占比为13.4%,说明农民工与城镇工特征差距的下降依然对收入差距的下降给出了正向解释,但贡献程度较小。YI项的贡献占比为-0.7%,说明劳动力市场整体状况的发展对收入差距的变动几乎没有给出解释。最后,IYI项的贡献占比为83.6%,说明针对农民工群体实施的政策在降低与城镇工收入差距中产生了明显的作用效果。这一结论与2007年至2013年就业稳定性差距变动分解结果得出的结论也基本一致。在程度上,农民工新政在就业稳定性差距下降中所发挥的作用要大于在收入差距下降中所发挥的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22358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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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5 |
作者 | 周闯、刘敬文 |
绘制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