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方差分解结果:长三角城市群科技创新与区域物流的互动关系研究——基于P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表2 方差分解结果:长三角城市群科技创新与区域物流的互动关系研究——基于P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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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城市群科技创新与区域物流的互动关系研究——基于P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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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2知,在第1期,即刚开始时,物流业发展对其自身贡献了100%的解释能力,而科技创新投入对其自身贡献的解释能力为93.6%,物流业发展仅贡献了6.4%,这说明初期两个变量皆依靠自身发展惯性在发展,相互之间基本无促进作用。到了第4期时,物流业发展对其自身贡献了86.5%的解释能力,科技创新投入贡献了13.5%;而科技创新投入其自身贡献了85.5%,物流业发展贡献了14.5%,可见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开始有较为显著的呈现。第5期与第10期的数值已相当接近,这可以反映出第5期后各项基本稳定。因此,依据第5期的结果,对长三角城市群物流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投入的相互影响程度解释如下:在上述方差分解中,物流业发展其自身贡献了86.6%的解释能力,而科技创新促进投入只贡献了13.4%的解释能力,说明长三角城市群物流业发展的根本还是物流行业的惯性,内因远大于外因;在对科技创新促进中,其自身贡献了91.1%的解释能力,而物流业发展贡献了8.9%的解释能力,说明长三角城市区科技创新也是内因起到了关键作用;但由于二者也存在对彼此的解释能力,且物流业发展对科技创新促进的解释能力(8.9%)小于科技创新投入对物流业发展的解释能力(13.4%),所以长三角城市群科技创新促进对物流业发展的影响大于物流业发展对科技创新促进的影响。但其中值得探讨的是,第5期开始,科技创新投入促进物流业发展的作用明显小于第4期时科技创新投入对物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初步估计是随着物流业的发展逐渐成形,创新投入对物流业发展所起到的促进作用没有前几期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