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综合交通枢纽主要PPP可选模式细分》
因此,在排除外包类模式(无融资职能且未充分利用私人资本全寿命周期技术能力)、TOT(仅适用于已建成项目)、BOOT(所有权属于私人部门)以及完全私有化模式后,剩余其他模式均符合整体模式选择的需要并且能够不同程度地利用私人资本的资金资源和技术优势。综上,初步分析出适合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整体PPP模式有DBO、DBTO、DBFO、BLOT、股权转让5种,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288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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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6 |
作者 | 苏蕊芯 |
绘制单位 |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