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
注: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根据《应急照明与设计安装》19D702-7第22~23页确定。
住宅建筑为非人员密集场所,因考虑住宅上部疏散人员基本为本楼住户,对疏散走道较为熟悉,且非火灾状态下,即使停电住户一般不会离开住宅,所以时间t2可以适当取小,建议t2=10 min;结合表3,国标图集《应急照明与设计安装》[2]对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持续工作时间t2作了适当的提升,t2推荐值取15min。
图表编号 | XD0022042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倪守雨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