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汽车事件记录器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中的运用分析》
根据汽车事件记录器中的数据可以判断,在汽车碰撞前的6秒内小汽车均未采取制动措施,车速在50Km/h至55Km/h,碰撞前1秒开始实施制动,可以判断驾驶员在发生碰撞前存在超速驾驶行为。
图表编号 | XD0022033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胡剑东、陈三林 |
绘制单位 | 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根据汽车事件记录器中的数据可以判断,在汽车碰撞前的6秒内小汽车均未采取制动措施,车速在50Km/h至55Km/h,碰撞前1秒开始实施制动,可以判断驾驶员在发生碰撞前存在超速驾驶行为。
图表编号 | XD0022033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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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胡剑东、陈三林 |
绘制单位 | 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