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研究区域分县、市的实施效果》
注:括号内为P值;***、**、*分别代表1%、5%、10%的显著性水平。
县级市是根据设立标准,撤县发展而来,与县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将市与县分开研究,能更准确探究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对乡村发展的影响,计量结果见表5。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实施使县的人均粮食产量增加3.76%,农民人均收入增加了7.87%,但是在县级市的增产增收效果欠佳,这可能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相关资金的投入侧重于农业占比更大的县有关。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先进技术的引进与农机的推广,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能有效利用荒废的农田,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在生态修复的助力下,规范使用肥料、着力改善水质与治理农田污染,从而更利于粮食作物的生长,进而提高粮食作物的质量。在农民收入方面,规划实施前后使农民收入发生变化的最大原因是政策调整促进了县的城镇化发展,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机会。另外,第三产业的发展极大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图表编号 | XD0022006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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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王良健、刘贞、张薇、李晗、刘炎 |
绘制单位 |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