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榆林市某2×25 MW热电厂输煤系统各工种个体采样粉尘浓度检测结果》
注:CTWA—8 h加权平均浓度;PC-TWA—8 h加权平均允许浓度。
测定结果可知该企业存在煤尘、矽尘和石灰石粉尘等3种粉尘,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和超限倍数计算值均未超过相应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6]。见表1和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876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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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王娟、常巧艳、汪慧晴 |
绘制单位 | 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