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疼痛消失时间、腰椎可正常活动时间比较(±s,d)》
注:对照组比较,aP<0.05
观察组疼痛消失时间(6.45±1.56)d、腰椎可正常活动时间(8.21±2.51)d短于对照组的(9.21±2.92)、(11.13±3.18)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865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1.03.10 |
作者 | 石茹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鞍山市汤岗子康复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对照组比较,aP<0.05
观察组疼痛消失时间(6.45±1.56)d、腰椎可正常活动时间(8.21±2.51)d短于对照组的(9.21±2.92)、(11.13±3.18)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865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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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10 |
作者 | 石茹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鞍山市汤岗子康复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