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供给的有效性评估标准及其等级划分》
鉴于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有关高校公共开放空间规划面积的合理标准,因此评估公共开放空间的供给有效性需要借助现有《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中对校园总面积的规定来对应换算成高校合理的公共开放空间面积.《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规定了校园用地指标为54~68 m2·人-1,经统计广州大学城10所高校的公共开放空间占校园总面积的均值为68.43%,因此对应可换算成合理的高校公共开放空间用地指标为36.96~46.53 m2·人-1.10所高校公共开放空间的人均面积介于28.55~44.38 m2·人-1,因此可划分各高校在公共开放空间供给有效程度,其中,人均面积低于36.96 m2·人-1为不合理等级,其它均为合理等级(表4).
图表编号 | XD002184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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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01 |
作者 | 老鸿极、冯艳芬 |
绘制单位 | 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