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7年6月—2018年12月泸州市各区县地表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
注:各区县总体相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49.308);a与本身以外的其他区县比较,P<0.05;b与除泸县外的其他区县比较,P<0.05;c与除龙马潭区外的其他区县比较,P<0.05;d与除叙永县外的其他区县比较,P<0.05;e与除古蔺外的其他区县比较,P<0.05。
各区县地表γ辐射剂量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49.308,P<0.01)。各区县通过LSD法进行两两比较发现,纳溪区、合江县及江阳区与其他区县相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其地表γ辐射剂量率水平纳溪区>合江县>江阳区,龙马潭区与泸县、古蔺县与叙永县之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但与其他区县相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古蔺县和叙永县低于其他区县(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825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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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刘露、吴田勇、苏勤、朱红心 |
绘制单位 | 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科、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科、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