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年-2018年M区不同类型公共场所室内甲醛浓度及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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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018年北京市M区公共场所室内甲醛监测结果分析》
购物场所监测室内甲醛73件,平均浓度为(0.13±0.10) mg/m3;住宿场所监测室内甲醛58件,平均浓度为(0.069±0.045) mg/m3。购物场所室内甲醛浓度高于住宿场所,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32,P<0.01)。购物场所室内甲醛合格率为42.47%,住宿场所室内甲醛合格率为81.03%。住宿场所室内甲醛的合格率明显高于购物场所,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8.39,P<0.01)(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797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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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0 |
作者 | 王肖红、王贺山、叶秀、李龙建、褚添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华门保健科、北京市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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