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表1 生态建设工程分石漠化状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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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十二五”期间,8省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面积135.3万hm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面积88.3万hm2,长江、珠江等重点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面积71.4万hm2,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面积170.6万hm2;到2016年,监测县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达到1 300.0万hm2。由于这些重大生态工程的不断推进,石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与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各生态建设工程在岩溶地区石漠化状况中实施状况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745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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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01 |
作者 | 吴协保、吴照柏、贺东北、但新球、屠志方、李梦先、但维宇 |
绘制单位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石漠化监测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石漠化监测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石漠化监测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石漠化监测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石漠化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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