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铺地黍根部亚细胞F1、F3组分和根部总的铅提取量》
实验设定了1.5 h、2.5 h和3.5 h等3个不同消煮时间段。结果显示,在铺地黍铅胁迫处理5天后,400μg/g处理条件下的铅提取量分别达到43.31μg/g(消煮时间1.5 h)、61.94μg/g(消煮时间2.5 h)和60.51μg/g(消煮时间3.5 h)。其中,消煮时间为1.5 h的提取量均显著低于消煮2.5 h与3.5 h的提取量(P<0.05),说明提取未完全,时间不够。而消煮2.5 h和3.5 h的提取效果差异不显著(P>0.05),即2.5 h的消煮效果与3.5 h的差异不大。同样,在铺地黍400μg/g铅胁迫处理25天后,和800μg/g铅胁迫处理后的第5天、第25天后的测试结果中,均表现出消煮1.5 h的铅提取量显著低于2.5 h与3.5 h的提取量(P<0.05,表3)。因此,从节约时间和能源成本的角度考虑,消煮时间为2.5 h的效果最佳,且前0.5 h阶段的消煮温度为250℃和后2.0 h阶段的消煮温度为145℃。
图表编号 | XD0021721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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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林静、李锋、刘云滔、林晓璇、高桂娟 |
绘制单位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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