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7至2019年相关自变量与逮捕适用的回归分析结果(3)》

《表3 2017至2019年相关自变量与逮捕适用的回归分析结果(3)》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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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案件中的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研究——以故意伤害罪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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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显著性水平=0.05,**表示p≤0.05,***表示p<0.01.

模型一中发现判决年份对逮捕适用存在显著影响,2017至2019年间,每一年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概率都要比上一年更高些。2017和2018年的侦查阶段逮捕率分别为50.2%和51.4%,但2019年的逮捕率则达到60.0%,本部分将进一步研究这一现象。逮捕需要满足证据、罪责和社会危险性三个条件,逮捕率的变化必然也会通过逮捕条件的变化反映出来。在因证据不足而不批捕率增加以及故意伤害轻罪案件罪责条件没有变化的情形下,(2)逮捕率上升很可能是因社会危险性条件变化而造成的。如司法实践在认定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时可能采用更宽松的标准,从而使得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为验证这一推论,本研究在模型一基础上将判决时间作为控制变量,分别建构2017、2018和2019年的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模型,以分析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变化。本部分也使用二元logistics进行回归分析,并使用SPSS中的似然比检验自动筛选变量,显著水平为0.05(详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