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Y钢厂与A钢厂原材料使用量及产品产量》
下面通过两钢厂的实际案例来对比分析基于基准值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方法与其他方法的差异。两钢厂分别为Y钢厂以及A钢厂,均为我国典型的中小型长流程钢铁企业,采用“高炉→转炉→连铸→热轧”生产模式,年产量均在500万t级别。其中Y钢厂无焦化工序,焦炭采用外购方式获得,A钢厂有焦化工序。为简化案例,未考虑生产过程排放以及产品固碳,上游原料主要考虑铁矿石、燃煤、焦炭、电力,下游产出主要考虑粗钢,两钢厂原材料使用及产品产出情况如表1所示[32,33]。
图表编号 | XD0021577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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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张洋、江亿、胡姗、燕达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