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所得税(万美元):赞比亚卢安夏矿区玛希巴铜矿采矿项目财务评价》
根据(1)(2)(3),可得税前收入=销售收入-生产成本
图表编号 | XD0021476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冯天龙 |
绘制单位 | 沈阳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根据(1)(2)(3),可得税前收入=销售收入-生产成本
图表编号 | XD0021476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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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冯天龙 |
绘制单位 | 沈阳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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