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甘肃第一、二、三产业的经营性净收入的构成变化》
家庭经营性净收入占主导,但在可支配收入中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其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1年的47.75%下降到2015年的43.62%,平均每年下降0.826百分点(表2)。在家庭经营性净收入中,来源于第一产业的收入平均所占比例达84.23%,第二产业平均占2.03%,第三产业平均占13.75%(表3)。第一产业中,农业占82%,牧业占18%。2010—2015年,第一、二产业的所占比例逐年下降,第三产业的占比变化幅度小,说明甘肃农业结构调整缓慢,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低,经营性净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一产业。
图表编号 | XD002147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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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25 |
作者 | 朱新明、汪来田 |
绘制单位 | 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