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第六至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
从第六次到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蓄积与面积都实现了大幅增长[7]。由表1可以看出,森林每公顷的蓄积量由第六次清查的84.73m3上升到第九次清查的94.83m3,上升了约11.92%。在第六至第七次之间,单位蓄积上升了1.15m3/hm2,而从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起,每次清查单位蓄积都上升了约4m3/hm2,如图1所示。这说明在第六次至第七次之间,所实行的提升蓄积量的政策是卓有成效的。
图表编号 | XD0021466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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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余畅 |
绘制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