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福建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森林资源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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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变化特点分析及灰色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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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于1974-1978年首次建立了以省为单位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而后每五年进行一次复查,迄今共进行了九次森林资源调查,其中第一次为初查,后八次为复查。第五次(1994-1998年)清查技术标准对林分、疏林地、灌木林地的定义有所调整。规定林分为林木郁闭度≥0.2的林地,前四次清查规定林分为林木郁闭度>0.3的林地;规定疏林地为林木郁闭度0.10~0.29的林地,前四次清查规定疏林地为林木郁闭度处于0.1~0.3(含0.3)的林地;规定灌木林地为灌木盖度>30%,前四次清查灌木林地为灌木盖度>40%。动态分析、趋势预测要求统一标准,为此,将前四次清查的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生产率按照现有的技术标准,统一口径并重新归类统计(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