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四川省公职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类型统计》

《表2 四川省公职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类型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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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职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违规违纪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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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行为共分为8个类型,其中,“防控工作不力”是指对返乡人员排查不到位、对人员聚集等未及时制止;“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是指工作人员带头打牌、聚餐等情况;“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是指工作人员对返乡人员报告、体检筛查和禁止聚餐等要求置之不理;“不履职”是指不到岗或到岗不开展工作;“临阵退缩不参与防控工作”是指找借口拒不到岗。按被报道的数量进行排序,位列前三位的违纪违规行为分别是防控工作不力(29例)、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5例)和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22例),位列后三位的分别是截留疫情防控物资(1例)、临阵退缩不参与防控工作(2例)和拒不配合防疫检测(2例)。另外,主体为乡镇党委书记类(10例)和村支书类(31例)的案例,主要涉及防控工作不力;村组长类(13例)和普通党员类(23例)的案例,则主要涉及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