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应急处置型措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角下行政应急措施的属性、类型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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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角下行政应急措施的属性、类型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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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措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明确规定的法律概念,其法律适用应当找到确定的规则条款方可实施,不宜在规则之外对行为的外延予以扩张。当疫情严重程度到达突发事件认定标准时,可援引的法律规则条款。作为特别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也可同时适用(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