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土壤pH值的变化情况》
注:“*”表示第56天土壤pH值与第1天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
由表2可知,试验开始时(第1天),对照和碳酸氢铵处理的土壤pH值基本一致,分别为5.38和5.41。试验结束时(第56天),对照地块土壤pH值没有显著变化,而碳酸氢铵的施用对土壤pH值影响显著,碳酸氢铵处理的土壤pH值由5.41升到5.72。
图表编号 | XD0021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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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8 |
作者 | 张停林、王桂英、杨军峰、钱婷、周安尼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蔬菜技术推广站、上海市青浦区蔬菜技术推广站、上海市青浦区蔬菜技术推广站、上海市青浦区蔬菜技术推广站、上海市青浦区蔬菜技术推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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