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果树品种登记标准样品类型和数量》
申请者提交的品种登记材料经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应及时提交种苗、种茎、枝条等标准样品到种质圃,送交的样品必须是遗传性状稳定、与登记申请材料中性状完全一致、未经过药物或包衣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提交样品具体类型和数量如表2所示。登记品种的签收入库工作主要依托国家果树种质圃开展,标准样品作为以后该品种市场监管和维权的依据。种质圃接收到相关样品后,对材料进行签收和检验,定植成活后对标准样品进行入库。由于果树属于多年生无性繁殖作物,对繁殖材料的接收和定植与大田作物不同,相关提交时间最好提前与种质圃人员联系沟通。
图表编号 | XD002129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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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刘勇翔、史梦雅、姜建福、李民、樊秀彩、张颖、刘崇怀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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