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担任候选人意愿对预选支持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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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是否愿意当代表候选人进行区分,无论是明确表示愿意的选民,还是明确表示不愿意的选民,其赞成预选的比例都明显高于赞成协商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比例,如表6所示。在表示自己愿意当候选人的选民群体中,同意预选的比同意协商的选民比例高24.0%,在表示自己不愿意参选的选民群体中,同意预选的比同意协商的选民比例高13.4%(X2=50.35;P=0)。支持用预选方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选民开始意识到,由选民小组联组负责人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人选,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安排,而通过全体选民自下而上地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办法,比少数人参与讨论协商的办法更公平。
图表编号 | XD00211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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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01 |
作者 | 孙龙、雷弢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