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能源联盟运营时各主体辅助服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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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系统辅助服务收益动态优化的多能联盟体市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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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体辅助服务支出或收益在极大值或极小值的情况下,以及系统运行于负荷峰或谷值时不同运行方式下,各主体的动态收益和出力比例变化如表4所示。表中数据有以下几个特点:1)各主体辅助服务支出或收益为极大值时,风电或光伏辅助服务支出分别有所增加,且风电支出最大(-0.24元);同时水电或火电辅助服务收益均增加,火电收益增加值最大(0.47元);2)各主体辅助服务收益或支出为极小值时,风电或光伏辅助服务支出分别有所增加,且风电支出最大(-0.01元);同时水电或火电辅助服务收益均增加,火电收益增加值最大(0.35元);3)各主体收益极值及两种不同运行方式下,全面对比各相对变量可知,负荷谷值运行时风电辅助服务支出增量最大(-0.24元),且火电能源辅助服务收益增量最大(0.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