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在评价指标的选取和指标目标值的确定方面遵循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在梳理现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法,根据国家农业现代化标准(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办,2016)、国家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李善同等,2004;国家统计局,2008)、现有乡村建设指标体系研究成果(郭翔宇等,2008;李立清、李明贤,2007;李树德、李瑾,2006;汤惠君、董雪娇,2015;王兆君、张占贞,2010)和乡村建设实际情况构成预选指标集和目标值集;其次,通过德尔菲法以专家打分的方式筛选指标和目标值,构建出包括5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44个四级指标及对应目标值的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设置涵盖了经济、产业、环境、基础设施、教育、卫生以及制度体系等领域;目标值的设置力求符合我国现阶段乡村的实际情况(1)(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03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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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15 |
作者 | 张挺、李闽榕、徐艳梅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