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河北省苹果园土壤肥力调查取样地点及样点数》
本研究所选调查区域为除张家口和廊坊外的河北省9地市,33个苹果种植县共43个富士苹果园(表1),南起邯郸市磁县,北至承德市平泉市(N 36°41′—41°20′,E 113°78′—119°27′)调查苹果园选取原则首先选择当地知名度较高的苹果生产基地,其次侧重规模种植大户或者合作社,兼顾地点均衡。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为2019年10—11月,每个果园选取有代表性的三棵苹果树(富士类),分别采集每棵树的行间,株间和树冠下三个点0~20 cm土层的土壤,土样采用四分法混合均匀后,装袋。土壤样品取回后,风干,过2 mm筛。样品有机质测定采用重铬酸钾滴定法;碱解氮采用扩散法;有效磷采用碳酸氢钠浸提,钼锑抗比色法;速效钾采用醋酸铵浸提,火焰光度法[10]。
图表编号 | XD0020945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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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马筱建、杨素苗、石海强、秦立者、杜纪壮、徐国良、尼群周、段鹏伟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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