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高管税筹节约的个人所得税单位:元》
2016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发布了《关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园区引进企业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奖励暂行办法(摘要)》(霍特管发[2016]1号)文件,提出了每月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元的奖励措施:1000-2000元部分奖励比率为实际缴纳个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2000-4000元部分奖励比率为实际缴纳个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4000元以上的部分奖励比率为实际缴纳个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出于为员工利益的考虑,A公司将部分月缴个税超过2万元的高管转移至霍尔果斯缴纳个税,实现了个税税筹的目的,这是鼓励性政策法的一种应用,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2093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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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30 |
作者 | 赵亮 |
绘制单位 | 北京中鸿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