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第一批拟合作区块基本情况表》
3.合作分成。结合区块合作方式及经营管理模式,模拟测算在不同产量和油价下,合作后的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在确保合作期间区块边际效益不低于合作前区块边际效益的基础上,按照月度平均油气销售价格确定分成比例。例如月度平均国际油价低于55美元/桶,分公司与工程公司按合作区块油气产品收入的2%和98%分成;油价高于55美元/桶(含55美元/桶),按合作区块油气产品收入的6%和94%分成;油价高于70美元/桶(含70美元/桶),按合作区块油气产品收入的7%和93%分成;油价高于85美元/桶(含85美元/桶),按合作区块油气产品收入的8%和92%分成;油价高于100美元/桶(含100美元/桶),按合作区块油气产品收入的9%和91%分成;油价高于110美元/桶(含110美元/桶)以上,每增加10美元,分公司分成比例增加1%。分公司将分成收入以工程服务费用方式与工程公司进行结算。
图表编号 | XD0020893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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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王寿平、吴玉玲、张洪安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