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兴安县近年农村人均收入构成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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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广西农村经济结构优化策略思考——以桂林市兴安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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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桂林市统计局《桂林经济社会统计年鉴2016》,兴安县统计局《兴安县2015、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兴安县农村调查队。本文中所有数据来源均同此。)

配第-克拉克定理指出,与经济发展和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相适应,劳动力有着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然后再向第三产业转移的趋势。随着我国“后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相对工业化时期对劳动力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农民进城打工就业的方式、效果、渠道等等正在发生改变,旧的“打工经济”可能结束。一方面企业的技术进步要求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加强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大减少对简单操作的劳动力需求。同时,“创新、协调、绿色”的发展理念促使现代农业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引导农村劳动力不再集中于粮食种植,而是向畜牧、水产、林果、蔬菜以及加工贸易、服务等方面转移,农村就业结构向产前、产后以及非农产业的空间拓展,农村第二、三产业和个体工商贸经济,正在分流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这也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表3可以间接看出,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投入在逐步变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