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类》
资料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进入存量时代,房地产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从投资转为消费,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房地产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见表1)。8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图表编号 | XD0020847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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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贝壳研究院 |
绘制单位 | 贝壳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