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模式》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43]
老旧小区是指建设年代久远,至今仍在居住使用,但建设标准不高、使用功能不全、配套设施不齐、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缺乏物业服务,不能满足人们正常或较高生活需求的居住小区[41]。由于建成年代较早,老旧小区的建设标准和配套指标普遍偏低,加之部分房屋产权复杂、法律法规缺位等历史原因,造成老旧小区长期处于自然发展状态,部分小区甚至处于无人管理和维护的困境[42]。当前,老旧小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建筑性能退化、公共配套缺失、道路交通混杂、公共空间匮乏、安全管理堪忧、社区文化丧失[43-44]。老旧小区的改造一般采用拆除重建、环境整治或综合维护等方法来推动[45],这些改造方式可使老旧小区即刻呈现出新面貌,但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并且对改造的位置、功能等有较高要求,因此主要适用于城市重点区域[43],而对城市整体格局影响有限、人居环境差的老旧小区,可更多采用“微改造”的模式[46]。微改造不同于传统改造模式,微改造主要是针对较小的空间尺度、较为有限的使用群体、较易的组织实施、改造成本较低、改造周期较短的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模式[47]。微改造强调社会多元参与,以保留为主,允许必要新建等方式,实现人居环境、经济、产业、文化等综合型改造方法[48-49](表2)。
图表编号 | XD0010228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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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6 |
作者 | 赵亚博、臧鹏、朱雪梅 |
绘制单位 | 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