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地撤销街道办的情况(截至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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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笔谈)》
第三,部分地区推出“撤销街道办”的改革,将街居制转变为社区制。取消街道办的改革在本世纪前十年已经在北京、南京、青岛等地的个别街道推行了,有的改革又走了回头路,比如青岛市浮山所街道办在短暂的撤销后,又改回到街道办体制。2010年贵阳市首先在全市范围内撤销街道办,安徽铜陵市紧随其后“改街道办为社区制”。尽管这样的改革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推动居民自治,但在讲究“上下对口、左右对齐”和“官级制”的体制内,这种由下而上的改革往往遭遇权威性不足、行政编制变事业编制、公务员积极性下降等难题。在实践中,“撤销街道办”的改革大多走了回头路,以失败告终(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0794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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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朱光磊、锁利铭、宋林霖、赵聚军、张志红、周望、吴晓林 |
绘制单位 | 南开大学中国政府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南开大学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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