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气味评价标准:活性炭填充乘用车座椅泡沫对气味VOC影响的研究》
研究采用的气味性评价方法按照VDA 270:2018 Determination of the odour characteristics of trim materials in motor vehicles[6]。气味评价由5位评价员根据闻到的泡沫气味,按照表4标准进行评分。最终取5位评价师的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气味等级的评价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20673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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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20 |
作者 | 程亚非、李宇彤、刘杨胜、漆建华、唐智 |
绘制单位 | 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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