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美国对部分国家 (地区) 的出口管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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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判断和把握新时期的中美经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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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长期以来,美国对中国实施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AR,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美国商务部下属的产业和安全局(BIS,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具体实施和执行,将出口产品分为系统设备和部件、检测与测试的设备、原材料、软件、技术等5大组,进一步具体为核产品、微生物与毒素等的原料和化学品、材料加工、电子器件、计算机、通讯设备与信息安全、传感器和激光器、导航及航空电子、海洋、航空航天推进系统等10大类。除了产品控制清单(CCL,Commerce Control List)外,美国出口管制还实施国家控制,将国家分组,其中伊朗、朝鲜、苏丹、叙利亚等是支持恐怖活动的国家。根据最新修订的EAR,美国对中国出口管制非常多,不仅比欧盟、日本、韩国的内容多,也比俄罗斯、巴西、印度、墨西哥的内容多(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