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医疗废物属性表》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形成污染主要来自于诊疗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形成污染,有害的固态或液态废物,其危险特性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的医疗废物(HW01),国内通常采用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置。其分类按卫生行业来源划分[2],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517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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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伍子英、赵新明、陈文清 |
绘制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总务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总务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手术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