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干燥过程中每个洗气瓶内的甲醛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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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木和辐射松锯材高温干燥对甲醛释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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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生产线大气污染物中甲醛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0.20 mg·m-3(GB/T 50887—2013),高于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0.25 mg·m-3(GB 16297—1996)。辐射松锯材干燥温度为69、70、75和85℃时,甲醛释放浓度接近,其值为(0.19±0.03) mg·m-3,甲醛释放浓度很低;当干燥温度升至90℃时,甲醛释放浓度达1.17 mg·m-3,90℃可能是甲醛释放浓度高于标准限值的转折温度。高温干燥杉木和辐射松锯材时,排出气体中甲醛浓度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4.21和11.43 mg·m-3、3.66和12.71 mg·m-3,均高于无组织排放标准规定限值,因此,应对干燥过程中超标的甲醛进行回收。目前,回收甲醛主要有燃烧和冷凝溶于水2种方法,本研究采用蒸馏水吸收甲醛获得甲醛释放量。《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T 50887—2013)对污水排放标准要求与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致(GB 16297—1996;GB 8978—1996),其规定含甲醛废水一级、二级和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1.0、2.0和5.0 mg·L-1。如表2所示,在常规干燥过程中,除了第10次抽样时1号洗气瓶甲醛浓度为二级排放标准外,其他均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对于高温干燥而言,1号洗气瓶甲醛浓度超过二级排放标准,大部分还超过三级排放标准;杉木锯材高温干燥2号洗气瓶甲醛浓度达到一级排放标准,辐射松锯材高温干燥2号洗气瓶甲醛浓度为0.44~2.95 mg·L-1,只有部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应对未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水溶液进行处理。由于本研究锯材材积为0.16~0.21 m3,仅占整个干燥窑空间(约5.0 m3)的3.2%~4.2%,而在企业干燥窑内,锯材占有的空间远大于该比率,因此,当干燥温度大于90℃时,应对干燥排出的气体采取回收措施,以避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