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不同时效制度下型材的弯曲性能》
对两种时效制度下的试样进行弯曲性能检测,试验结果见表5。通过表5可以看出,时效制度为210℃×3 h的1#~3#试样折弯弯曲角度为不合格,而时效制度为210℃×6 h的4#~6#试样折弯弯曲角度合格,210℃×3 h下的最大弯曲角度要小于标准值且低于210℃×6 h下的试样。图3为3#、6#试样在折弯过程中的弯曲力曲线。由图可知,3#试样最大弯曲力值虽然高于6#的,但3#试样在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弯曲角度之前发生断裂,表明3#试样所能承受的最大弯曲变形量要低于6#试样,即试样在时效制度210℃×6 h下具有更好的变形承受能力,其韧性、塑性优于210℃×3 h下的试样。
图表编号 | XD0020465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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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0 |
作者 | 张富亮、徐宁、王宇、都伟、谷月、荣光明 |
绘制单位 |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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