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明宪宗实录》卷259与《国史河渠志》记载对比》

《表2:《明宪宗实录》卷259与《国史河渠志》记载对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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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史·河渠志》对运河与沁河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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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明宪宗实录》和《国史河渠志》的翔实记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陈锐、万安等官员的奏疏在《明史·河渠志》编纂时被直接删除,记载缺失。查阅《明史·河渠志》,可发现该志对陈锐的记载极少,仅有两条:一是成化时期宪宗“敕平江伯陈锐,副都御史李裕,侍郎翁世资、王诏督漕卒浚通惠河”;(9)二是弘治七年(1494年)五月,孝宗“命太监李兴、平江伯陈锐往同(刘)大夏共治张秋”。(10)可以说,这些寥若晨星的记载与陈锐在河道总督任上的积极作为完全不符,而《明史·河渠志》对万安则根本没有记载,也无法与其在运河方面的建言献策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