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GB/T 26899—2011木破率和剪切强度对应关系》
注:a.对于平均值,木破率等于144–(9fv);b.对于单值,当fv≥6 MPa时,木破率等于153.3-(13.3 fv)。
GB/T 26899—2011中规定胶合木所有胶层的剪切强度至少达到6 MPa。对于密度小于0.5 g/cm3的针叶材、杨木或其他密度更小的阔叶材,若木破率为100%,剪切强度应不小于4.0 MPa。GB/T 26899—2011剪切强度与木破率关系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0443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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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0 |
作者 | 陈暑冰、佟晓超、昌文芳、王博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